发布时间:2025-10-16 09:49:07 阅读:8819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市直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直从事锂电技术、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食品工程、造纸印刷、轻工日用杂品、纺织、化纤、染整、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黄金工程、冶金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2025年度市直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呈报部门需将路径申请至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实行系统申报与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需认真研究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按要求提报。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及时修改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系统显示“申报结束”后导出,需与系统提报内容一致,一式3份原件并逐级盖章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或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实施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论文、创作作品质量,淡化数量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纸质版材料申报: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附件3-1)。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程序。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2),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系统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呈报时间和地点
系统申报须于2025年11月4日前完成,审核后的纸质申报材料须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新城市政大厦328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整改要求整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2.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由评委会办事机构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部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有关纪律要求和其他事项,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执行。
联系人:张潇戈,李鹏 联系电话:3319035,3318933
附件:1.系统填报说明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3.职称评审常用表格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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