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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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申请产品基本条件:
①产品技术先进。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市场前景较好。
②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企业依法拥有国内外与申报产品直接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申报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对装备性能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产品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2)申报时间
一般为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省工信厅下发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申报通知;
②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③经所在区(市)和市工信局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④省工信厅经专家评审、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
(4)有关政策
授予企业产品“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荣誉称号,优先纳入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