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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②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或集成服务,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③拥有研发设计、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专业团队,已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
④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专业性、特色化和创新性,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⑤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⑥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5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省工信厅下发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通知;
②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③经所在区(市)和市工信局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④省工信厅经专家评审、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
(4)有关政策
授予“山东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