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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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指标、成长性指标、专业化指标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其中创新能力指标满分 40 分、成长性指标满分 30 分、专业化指标满分 30 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的同时需要满足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
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参与评价直接获评:(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 万元以上。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3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滕州市工信局审核后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审核受理,经审核、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经审查、评价无误后,印发文件通报认定结果。
(4)有关政策
授予“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