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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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资金级别:国家级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1)申报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近三年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③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④所提炼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已在本组织成熟应用,对质量和效益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⑤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愿意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
流活动。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5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省工信厅下发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通知;
②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③经所在区(市)和市工信局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④省工信厅审核后推荐上报工信部,工信部经过专家评审、综合论证等环节,印发文件通报认定结果。
(4)有关政策
授予“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