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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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2.5%(营业收入超过 4 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 2%或研发投入不低于 1 亿元)。申报单位应建有独立研发机构,有专职研发人员队伍。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项目研发团队成员不少于5 人。
②项目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先进材料、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等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对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链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
③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且已在企业正式立项并开始实施,实施进度尚未过半,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年。项目研发费用原则上不低于 400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好,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完成后预期年新增经济效益(含出创汇)不低于 800 万元。项目完成后应能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著、商标等)及相关标准。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其他省级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④项目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可行性。突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实现国产替代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优先支持申报国际专利,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项目。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 年版)》深化技术攻关,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
⑤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企业以项目为载体,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实现融合创新。
⑥增设“人形机器人”专项,推动企业在人形机器人感知、运动控制等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
⑦申报数量。坚持择优申报,原则上每户企业每批申报 1项。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和研发投入能力适当放宽申报数量(上年度营业收入 2000 万-4 亿:不超过 3 项;4 亿-10亿:不超过 7 项;10 亿及以上:不超过 12 项)。
(2)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 2 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省工信厅下发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②申报企业通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区(市)工信部门;
③经所在区(市)和市工信局线上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④省工信厅经专家评审、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
(4)有关政策
列入全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