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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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为准);
②在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健全;
③实行总数据师(CDO)制度,具有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④对数字化转型有清晰认识,对参与数据赋能行动有积极意愿。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2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区(市)工信部门初审并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并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布。
(4)有关政策
授予“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项目”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