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首件套电子产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 工信

  • 申报条件
  • 我要咨询

政策类别:山东省首件套电子产品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内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申报产品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上一年度营收在2000万元以上。(同一法人公司,如果多个产品满足条件,可以同一个申报材料同时申请多个首件套电子产品,每个企业不超过3个产品)
②申报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列入全国电子百强(含其下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名单;拥有3项以上已受理发明专利,且近2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均在5%以上;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③申报产品为2023年1月后研发成功并首次投入市场,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指标检测检验。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半导体、新型显示等核心领域的,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④一般条件:
1.申报芯片类产品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2023年1月以来,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并完成流片,实现5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其中,逻辑电路、存储器等线宽小于130纳米,特色工艺产品(即模拟、数模混合、高压、射频、功率、光电集成、图像传感、微机电系统、绝缘体上硅工艺等)线宽小于0.25微米。
2.申报元器件类产品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至少拥有2项与申报产品关联性较强的2023年1月后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通过本产品研发直接产生的2024年1月后已受理发明专利,并实现1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申报整机终端类产品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至少拥有3项与申报产品关联性较强的2023年1月后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通过本产品研发直接产生的2024年1月后已受理发明专利。产品3C认证在2024年1月后出具,并实现1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如产品无需3C认证,请出具相应时间内类似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⑤其他情况:2023年1月以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产业攻关等项目创新成果直接转化的产品,在行业头部企业实现自主替代应用的产品,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产品,可不受一般条件约束。
(2)申报时间
一般为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区(市)工信部门初审—市级工信部门复审后向省级工信部门推荐—省级工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