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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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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申报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知识产权侵权、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鼓励优势工业企业加速技术软件化,开发工业软件和解决方案并参加申报。
②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软件研发能力,软件领域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软件领域研发机构、平台;通过CSMM/CMM/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资质认证之一;获得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企业荣誉之一。
③申报项目为在建项目且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计划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已投资超过50%或已投资不低于500万元。2.项目技术创新性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取得或已申请(已公开)相关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1项以上;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通过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或生
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
④申报项目在建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与省内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合作开展的软件攻关项目,可不受条件②③约束。
(2)申报时间
一般为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区(市)工信部门初审并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并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山东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