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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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友负有技能人才培养职责和能力的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设有负责实训工作的管理机构。
3.具有满足实训需求的各项管理制度。
4.具备满足实训需求的实训指导师队伍。
5.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
6.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7.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
8.践行产教融合理念,加强企校合作,签有相应的实训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外技能人才培养。
9.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10.申报企业需符合 “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2)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3.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师资聘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方百的费用不低于奖补金额。
4.申报成功一年内,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科研院所参照企业执行;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300 人。
5.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技能人才对接交流、技能竞赛等有关活动。
(3)申报时间
一般为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4)申报程序
申报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
①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到相应主管单位。
②主管单位综合考虑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情况,在服务平台完成审核推荐,提交到省工信厅。
③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实训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实训能力、实训任务是否达标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实训项目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密切程度、实训工作完成数量及质量、技能人才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等方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在此基础上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按程序发文公布。
实训基地项目绩效评价
①已入选的实训基地对上一年度的公共实训项目建设情况、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表,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到相应主管单位。
②主管单位对公共实训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提交到省工信厅。
③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公共实训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必要时实地查验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