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枣庄市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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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枣庄市特色产业集群

资金级别:枣庄市

归口部门: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①产业特色明显。产业发展规划目标明确、产业空间布局集聚、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边界清晰,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要求,在省内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②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区域面积 80 平方公里以内,相关生产、服务等企业户数 80 户以上,年营业收入 50 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居全市同行业第一位或居全省同行业前列的产业集群,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品牌影响力强。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省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重点宣传报道。
④技术水平高。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拥有一批高端产业领军人才。企业有较强的成长性,拥有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突出。
⑤工业互联网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在生产制造、营销推广、企业管理等领域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产业集群内规模以上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⑥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特色产业集群的依托载体有完善的产业发展推进体系,扶持政策健全。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公共配套服务完善,信息、研发、检测、创业、培训、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健全。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制度,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数据分析。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9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滕州市工信局审核受理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市级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4)有关政策
授予“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荣誉称号。(依据:《关于印发〈枣庄市特色产业集群管理办法〉的通知》(枣工信字〔2021〕2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