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申报服务

枣庄市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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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枣庄市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资金级别:枣庄市

归口部门: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①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②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工厂场景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④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⑤申报基础级(市级)的单位须已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完成自评估,达到 2 级及以上或通过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 2 级及以上。
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参考最新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工厂建设: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②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③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艺数字化升级,实现关键装备、工序和系统的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作业;
④生产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⑤运营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化评估;
⑥建设成效:具备一定的智能制造基础,能对特定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在市区内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5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市工信局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市工信局下发枣庄市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通知;
②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③所在区(市)工信部门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④市工信局受理并形式审查,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
(4)有关政策
授予“枣庄市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荣誉称号。